销售条款
效力范围
1。这些条件适用于企业所有人、法人和公法专项资金。我方只根据以下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以及交付货物。签约方的商业合同条款,若非我方明确认可,否则无效。 总则。
2。任何口头协议的所有细节,将立即通过书面与签约方确认。
3。订单未经方确认将不被确定。
4。手册和目录中包含的信息和插图,按照一般贸易习惯,视为近似值,除非我方以经明确描述。长期有效,合同调用、价格调整。
5。无限制的合同可能会在通知1个月后终止。
6。如果长期合同有出现任何重要改变(合同期限超过1个月或无时限的合同),关于工资、材料或能耗费用等,考虑到这些因素,每个合同签约方都有权要求适当的价格调整,。
7。不同意约束订单数量。我方的估算是以合同签约方在特定时间内,其无约束的订单数量(目标数量)为基准,如签约方的进货的数量达不到目标数量,我方有权适当增加单价。如果签约方在交付日期前一个月,通知已需求过盛,即使签约方进货多于目标数量,我方也会相应地降低单价。
8。就合同规定,,除非另有协议,订单数量需在交货日的前1个月由电话通知我方。之后由合同签约方因调用延时、后续时间的修改或是订单数量的改变所产生的额外费用,都由合同签约方承担;在这方面以我方的计算为准。 机密性。
9。合同签约各方只能将其基于此合作关系而获得的文件(也包括样品、型号、数据)及信息用于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对于其他各方提供的文件和信息,若提供方指明为机密文件和信息,或提供方要求对该文件和信息保密,则该方必须对之采取等同于己方文件和信息的保密措施。这一义务自收到第一份文件或信息时起生效,至此次商务合作关系结束后36个月后终止。
10。此项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文件和信息内容已众所周知时;合同签约方在收到该文件和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内容且无义务保密时;合同签约方从合法传播该文件或信息的第三方处获取该文件或信息时;合同签约方在不利用其它签约方的文件和信息的前提下自行研发编制或发现的文件或信息。 图纸及技术规格。
11。合同签约双方,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相关图纸或技术文件关于货物,或此类商品制造商,另一方将提交他们的财产。 样品和生产材料。
12。样品制造成本和材料生产成本(工具、模具、模板等),除非另有协议,在提供的货物之外分别开具发票。本款也适用于由折旧和磨损而被更换的生产材料。
13。维护与适当的存储成本,连同损坏风险,或生产材料的损毁,将由我方承担。
14。制造样品或生产材料期间,合同签约方放弃或终止合作,所有制造费用将由合同签约方承担。
15。即使合同签约方已付款,生产材料仍然为我方所有,直至供应合同结束。合同签约方有权收回生产材料,达成一个共同协议,涉及交货时间和合同签约双方完全遵守合同义务。
16。在最后交付给我们合同签约方的三年内,我方将继续免费存储签约方的生产材料。三年期满后我方将要求合同签约方,在六周内以书面表明对所存储的材料下一步的应用。如果没有出具这样的声明, 或没有发布新的订单,我方的仓储责任将在六周之内结束。
17。客户相关的生产材料只能提供给我方,与合同签约方签订协议的第三方。 价格。
18。我方的价格是以美元为单位,不包含税款、包装、运费、运输和保险。 付款条件。
19。若无其他意见,提供的发票是在发票日期30天内付款的,或按照我方发票上说明指定。
20。在可确认的状况下发现我方提供的产品有部分的缺陷,但合同签约方仍必须支付合格品的部分的货款。在其它方面,合同签约方对反诉仲裁后和对无争议的部分应立即付款。
21。若付款条件未得到满足,我方有权宣布按银行活期账户的利率费用记入透支,但至少比欧洲央行的基本利率高出8个百分点。
22。若付款发生延迟,我方将给签约方书面通,后暂停义务,直到收到付款。
23。如果合同表述得很明确的话,我方坚持认为,在对方财务状况不明的情况下作出支付是在冒险。我方会竭力避免这种行为,除非合同签约方提供一个保证支付安全的措施或者物流准确运达的截止日期。如果签约方不这样做或者截止日期超过我方的预期,我方会终止合同,并且要求赔偿。 交付。
24。除非另有协议,否则我方将按出厂价交付。遵循交货时间及我方所通知的收发时间。
25。交付期我方将立即确认订单并酌情扩展至本文第五十四条规定。
26。允许分期交付货物,并分别开具发票。
27。生产相关的订单差额可允许在订单总数的± 5%内。总价格也会相应调整。
28。GKV测试和评估条款均来自他为聚乙烯薄膜和产品设立的,通过贸易协会为半成品和包装申请的其他偏差值。(日期:09/2007) 调度和转移风险。
29。货品一旦被标记为已经分派,都会立即被合同签约方取走。另外,我们这边也会标记出来,发货还是放进仓库,视签约方的信誉和交易的风险而定。
30。若无任何特殊的协议,将由我方选择运输方法及路线。
31。.当把货物转交给轨道运输部门,运输商,货运船,或开始存储,风险就转移至签约方。但是无论任何情况下,货物仍在工厂里没发出去,若我方自己承担运输,风险由我方承担。 延迟交付。
32。如果我方能提前知道货物可能不会在预期时间内送达的话,我方会马上通过书面告知签约方理由,如果可能的话,也会附上更准确的交货日期。
33。如果交货存在如下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延迟,或由于任何一个行动或签约方疏漏,适当的情况交货可延期。
34。签约方以给予了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但我方没有在负责的交货的日期交货,合同签约方是唯一有权放弃合同的。 保留所有权。
35。我方在涉及与签约方在商业关系下的要求都得到满足时,对产品的供应保留所有权。
36。若他能及时满足我方商务关系下的义务,那么签约方有权在常规业务中销售这些商品。然而,可能既不保证产品预订,也不转移他们的所有权作为抵押。那么便有义务保护我方版权所有的商品权利在信贷转售。
37。若签约方违反其职责,尤其是在给签约方合理的宽限期后,仍然延迟付款的情况下,我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回货物。这不影响法律规定,不必允许宽限期的情况。合同签约方将不得不放弃货物。如果签约方申请破产程序,我方有权取消合同,对签约方资产起诉。
38。我方允许的销售及任何招聘单位的所有要求和权力,将被签约方分配给我方作为抵押,即时生效,并且我方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我方特此接受分配。
39。保留所有权的货物,在任何工作或进程中,始终由签约方代表我方来实现。若保留所有权的货物被加工,或与其他非我方所有的物品混合,其产生新的产品,我方将按照保留所有权货物在加工混合时的价值比例,获得新产品的所有权。若我方产品与其他可转移的物品化合或混合形成一个单一的产品,并且认定其他产品为主产物,那么签约方必须按比例转移所有权给我方,直到主产物被其所拥有。签约方必须维持所有权或代表我方共同所有。通过加工、化合、或混合保留所有权的产品创造出新产品,同样适用这条例。
40。签约方必须立即告知我方第三方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措施关于干涉通过上缴给我方单据要求预订的货物。违反其他种类,也适用此条例。
41。如果上市证券的价值总计超过担保债权20%,我方保证应签约方要求,发行关于我方在此方面选择的证券。 材料的缺陷。
42。货物质量完全取决于约定供应的技术规格。我方提供的货物,必按照签约方的图纸、规格参数、样品等要求,后者将承担预期使用的风险。货物在合同条件下,由30条规定下的风险转移条例所确定。
43。签约方或者第三方未经我方批准进行不正确的变动或修理。任何因签约方或者第三方,由于不适当或不正确地使用及有缺陷的装配操作,引起材料缺陷;正常的磨损、有缺陷或过失处理,都被排除在材料缺陷外。降低货物价值或降低其预期用途无关的范围,这些缺陷同样适用于此条例。
44。除非另有协议,材料缺陷的索赔,必须是由法定时效限制的当时的法律规定。
45。或
46。索赔材料缺陷须有12个月的法定时效限制。这对于在法律规定有更长时间的代理人不适用,特别是按照其惯用格式用于一个工程或产品,并且引起产品缺陷。
47。同意货物的接收必须在产品完成之后或调查了原始抽样后,关于已告知签约方,在仔细验收和测试后所发现的产品缺陷被排除在外。
48。我方必须有评估通报缺陷的机会。货物的投诉必须立刻送还给我方;若缺陷是合理的,我方将承担运输费用。在签约方未能遵守这些义务,或未经我方允许对产品投诉进行修改,他将失去对材料缺陷的索赔权。
49。若缺陷的通知是合理的,在适当的时间,我方决定改善被投诉产品的质量,或免费替换缺陷产品。
50。若我方未能履行这些义务,或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签约方可以写一个我方须履行的义务的最后期限。若在此期间到期无果情况下,签约方可以要求降低价格,撤销合同或自己完成,或者有必要由一个第三方执行后续改进工作,成本和风险由我方承担。除非货物实现了原本计划中的用途,否则在我方已交付货物后,货物再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样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51。签约方所拥有的对我方的法定追偿权,只适用于签约方与客户没有达成任何超越法定索赔的协议。此外,第四十八条中,最后一句话,适用于追偿权的范围。 其他索赔,及责任 51. 以下条款除非另有协议,否则签约方对我方发起的任何额外的或更大金额的索赔将不予理会。这也尤为适用于索偿那些由违约所产生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或其他违法行为。因此,我方不承担任何不是由所交付货物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特别是,对于签约方的利润损失和其他的经济损失,我方也同样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52.以上所述的责任的限制并不适用于某些特定的情况,如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员工所犯的重大过失,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若发生了我方需负责的过失,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除了在特定的情况下我方法定代表和高级员工故意造成的重大过失——只对标准的合同上的损失,或合理的预期内的损失负责。
52。责任的限制不适用于那些与产品责任法一致的责任,但供给私人用有缺陷问题的产品。同样不适用于造成生命、身体和健康上的损害,还有缺乏保证的情况下。否则,在签约方能对产品担保责任的范围内给予除了源于我方供货所造成损失的一切赔偿。
53。若我方的责任,货物被拒绝入境或有限的,这也适用于我方的员工的个人责任,工人、人事、法律代表和代理人。
54。这并不影响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可抗力。
55。天灾,劳资纠纷,人为干扰,政策因素,由我方供应商交付但仍未到达的商品和其他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危急的因素等,将免除签约方因为干扰因素所延续的时间和程度造成的影响所负责。除非延误是由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否则这也适用于签约方出现失职的情况。只要是合理的条件下,签约方有责任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诚挚地调整他们的义务来适应改变的情况。 履行地点、管辖范围和适用法律。
56。除非另有确认,合同履行的地点是我方的主要营业处。
57。所有法律纠纷的管辖范围,包括任何有关汇票或支票付款的行为在我方的主要营业处。我方也有权在签约方的营业处提起诉讼。 合同关系完全服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法律。 拦截技术公司 更多信息请与我们联系: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